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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的通知》

栏目类型:市级文件  作者:admin 时间:2008-7-7

滁金管委[2008]01号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省建房改[2005]263号文件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二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为1031元,执行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不得突破规定标准。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版权所有: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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