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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的通知》栏目类型:市级文件 作者:admin 时间:2008-3-13
关于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省建房改[2005]263号文件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为871元,执行时间为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超过最高缴存额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调整。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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