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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效能建设明确业务办结时限》

栏目类型:市级文件  作者:admin 时间:2008-1-14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要求每个职工从个人的主观上查找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作风等问题,积极加强单位效能建设,并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六项办结时限。
      1、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变更。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结;
      2、住房公积金转移、销户。在资料齐全、帐务清楚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齐全,准予提取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4、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中心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住房公积金连带责任担保贷款。经研究准予贷款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住房抵押贷款,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变更住房公积金担保,自受理之日起资料齐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版权所有: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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