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栏目类型:市级文件 作者:admin 时间:2008-1-14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实施〈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的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建全“制度完备、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为构建和谐滁州作出贡献。
二、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2、《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3、《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房改[2005]263号)。
4、《关于修改〈安徽省城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房组[2003]5号。
5、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决定。
三、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公开事项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杜绝半公开、假公开,取信于民。
3、注重实效原则。强化服务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办事公开实效的依据。
4、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便于监督。
四、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内容
1、管理中心(部)的职责、内设机构、部门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
2、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等;
3、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及使用运作等业务的基本条件、必备的资料、时间要求、标准及程序等;
6、住房公积金公共查询系统;
7、规范服务标准、投诉电话。
(二)、对内公开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人事考核、奖惩、推荐提拨情况;
4、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公开形式
(一)、对外公开形式:
1、在办公楼道、业务厅和办公室分别设置办事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等内容,公布办事流程图;
2、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台上摆放姓名、职务席卡;
3、办公地点、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并设立群众意见箱;
4、通过滁州市政府政务信息网、本中心网站以及电视、报纸等有关宣传媒体,及时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对外公开内容;
5、印发《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手册》、办理业务须知等宣传资料;
(二)、对内公开形式
1、定期不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通报、总结和部署阶段工作情况;
2、印发文件、通报、规章制度;
3、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上墙。
六、工作步骤和措施
1、制订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布置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
2、按照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以及本中心方案,认真梳理办事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标准;
3、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办事公开经常化、制度化。成立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办事公开领导小组,主任负全责,各科长按自己职责抓好具体工作;
4、加强督促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检查,半年和年终要对办事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办事公开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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