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效能建设明确业务办结时限栏目类型:新闻公告 作者:admin 时间:2008-1-14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要求每个职工从个人的主观上查找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作风等问题,积极加强单位效能建设,并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六项办结时限。
1、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变更。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结;
2、住房公积金转移、销户。在资料齐全、帐务清楚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齐全,准予提取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4、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中心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住房公积金连带责任担保贷款。经研究准予贷款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住房抵押贷款,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变更住房公积金担保,自受理之日起资料齐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